吉林省教育厅落实《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来源: 中成协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1日

   市州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3〕18号)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的精神,积极推进吉林省全民终身学习教育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积极推动职业教育社区化办学,加快吉林省学习型社会建设步伐,更好推进吉林省成人教育工作,现将我省“学习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10月13日(周日)——10月19日(周一)

  二、活动主题

  为实现中国梦——终身学习,人人成才

  三、活动内容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的精神和内容,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面向不同群体积极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活动。为了落实好本届学习周活动,以下六项活动请积极参与。具体活动要求详见附件及《全民学习周活动手册》。

  (一)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10月天津)

  (二)参与赛事活动

  全国性赛事4项(任选其一参与)。

  1、2013年摄影大赛“i-书法”

  2、全国首届和谐社区书法篆刻作品展

  3、“i-理财”首届社区百姓理财大赛

  4、“i-创意设计”茶艺杯2013全国茶具创意设计大赛

  (三)论坛

  各市、县、区根据具体情况举办论坛。

  (四)专家讲座

  有关机关、社区、企业、学校、乡镇,聘请专家学者,针对不同市民群体开展富有实效性的专题讲座。

  (五)教育成果展览

  1、继续教育成果展;

  2、社区教育成果展;

  3、“百姓学习之星”学习先进个人事迹展。

  (六)评比活动

  1.参与国家活动: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评选。

  2.表彰学习周活动先进城市、县、区。

  3.评选职业院校服务社区教育先进校,特色、示范项目。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活动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学习活动周工作方案,保障各项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二)全力宣传,打造声势。广泛利用各种方式宣传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理念,宣传构建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周的深远意义。动员更多居民和社会资源参与到终身学习活动中来。做好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工作,突出亮点,打造品牌,做大声势。

  (三)职业院校(包括中、高职和电大等成人院校)要发挥社区文化中心、教育中心的作用,探索建立社区化职业教育中心。以学习周活动为载体,面向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活动。开展校长、教师、学生“三进社区“活动,逐步开放学校资源,开设社区教育课程。建立职业院校和社区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实施职业院校服务社区示范项目。

  (四)收集资料,及时总结。重视相关活动开展的数据统计资料,还要留有体现活动现场的图文、音像等资料。通过总结推广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我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向纵深发展。

  (五)请各市州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参与面和受众范围,努力办好本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省内各社区教育示范区和实验区,都要举办学习周活动。鼓励支持各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学习周活动。

  五、联系方式

  此项工作具体委托吉林省成人教育协会的全民学习指导中心负责,该中心挂在长春广播电视大学的数字化学习港。联系人:长春广播电视大学 吴晓辉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北京大街62号8楼

  邮 编:130051 邮 箱:jlqmxx@126.com

  电 话:0431—86110858 手 机:13844049969

  传 真:0431—82857709

  附件:1、关于开展“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评选工作的方案;

  2、关于组织开展“为实现中国梦——终身学习人人成才”2013摄影大赛的方案;

  3、关于举办“i-书法”全国首届和谐社区书法篆刻作品展的方案;

  4、关于“i-理财”首届社区百姓理财大赛活动方案;

  5、关于“i-创意设计”茶艺杯2013全国茶具创意设计大赛活动方案;

  6、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举办城市筹备情况表;

  7、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结表

  吉林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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