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以训兴业线上培训过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以训兴业线上培训过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以训兴业培训补贴政策实施,加强“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各方培训组织和服务行为,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对象
(一)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确定,通过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为参培单位提供数字课程资源的法人主体(以下简称“课程资源方”)。
(二)符合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训兴业培训补贴政策,组织职工开展补贴性线上培训的参培单位,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依托管理平台,参加由所在单位组织的补贴性线上培训的本单位职工(含劳务派遣职工)。
二、规范内容
(一)课程资源方
对课程资源方的监管主要包括课程质量、题库质量、课程版权和服务质量四个方面,其中课程质量、题库质量、课程版权主要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聘请的课程评审专家评估确认;课程资源方服务质量主要由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估确认,同时接受参培单位和群众监督。
1.课程质量
课程资源方提供的数字课程应符合《“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设计与开发规范(试行)》要求,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1)课程介绍、课程目录、课程学习资源及课程考试题库等课程构成要素不完整、不规范;
(2)课程内容逻辑不严密,存在将一门课拆分成多门课、多门课程内容重复或素材交叉使用情况;
(3)课程资源中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明显的广告宣传等内容,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等问题;
(4)课程资源声音和画面不符合规范要求,影响学习效果;
(5)其他经课程评审专家组认定的情形。
2.题库质量
课程资源方配套课程资源提供的题库应符合《“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设计与开发规范(试行)》要求,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1)考题考点与课程学习内容无关;
(2)考题考点在不同题型重复;
(3)考题题型未达到两种(含)以上,或者各类题型题量配比不合理,某类题型题量占比不到20%;
(4)考题题量未达到最低要求,即10题(课时数≤2)、20题(2<课时数≤5)及40题(课时数>5)要求;
(5)考题难度偏低,首次考试通过率超过80%(含);
(6)其他经课程评审专家组认定的情形。
3.课程版权
课程资源方提供的版权证明材料应符合《“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设计与开发规范(试行)》要求,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1)课程资源方认定主体和版权主体不一致且未提供不一致的有效证明;
(2)不同课程资源方提交相同课程资源且均声明对版权具有合法权益;
(3)课程视频中体现的主体与版权证明材料不一致;
(4)其他经课程评审专家组认定的情形。
4.服务质量
课程资源方应履行《培训平台及数字课程资源服务承诺书》和《培训平台及数字课程资源诚信承诺书》要求,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1)被专家驳回的课程未经修改继续上传或被永久驳回的课程重新包装继续上传;
(2)存在泄露题库内容的情形;
(3)存在利用代理机构推销点播课程,或通过折扣、返佣等形式组织或参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4)未组建专业队伍提供日常咨询服务;
(5)对参培单位反馈的服务需求处置不及时或不得当;
(6)其他经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或参培单位、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参培单位和职工
参培单位和职工应自行开展培训,不得利用第三方软件(插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个人),采用代学、代考方式完成学习和考试任务,或通过非正规方式逃避人脸识别、人机交互等监管措施。参培单位经营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管理平台的情况反馈,对相应舞弊行为进行评估确认和反馈。
三、工作职责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负责组织课程评审专家对课程质量、题库质量、课程版权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进行处理。
2.负责对课程资源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对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处理。
3.负责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参培单位进行公开曝光,并会同相关部门对提供代学代考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二)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负责审核拨付培训补贴资金。
2.负责对参培单位出现的舞弊行为进行核实及处理。
3.负责对课程资源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收集参培单位或群众反馈问题。
(三)管理平台
负责利用大数据技术,实时或定期排查、梳理、发现课程资源方、参培单位或职工在培训组织、提供服务等方面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及时将信息报告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加强防控,堵塞风险点。
四、奖惩机制
(一)对课程资源方的处理措施
课程资源方提供的课程资源和服务不符合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视情节对其采取约谈、整改、下架等处理措施,并填写《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课程资源方整改通知书》(附件1),以书面形式告知课程资源方处理意见。
1.约谈
以了解情况、陈述事实等形式为主,提醒课程资源方对存在的相关问题引起重视。
2.整改
要求课程资源方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或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3.下架
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包括课程质量、题库质量、课程版权、服务质量等)进行下架处理,分为临时下架和永久下架两类,其中临时下架的课程经整改后可继续上架。
(二)对参培单位和职工的处理措施
经管理平台核实,参培单位和职工存在舞弊行为,相关参培职工课时清零,参培单位经营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约谈其负责人,督促其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签署《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参培单位线上培训质量承诺书》(附件2)。经整改后再次出现舞弊职工的参培单位,不得享受以训兴业培训补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将相关处理和整改情况及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报备。
(三)对优质课程的奖励措施
在加强课程质量评审工作基础上,依托管理平台建立课程质量评估体系,所有上架课程接受参训学员评价,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多维度评估课程质量,定期公布评价高且排名靠前的课程,在管理平台上优先予以推介并通报表扬。
五、工作要求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建立问题排查长效机制,对存在舞弊行为的参培单位进行重点督导,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回头看”,严查再次出现舞弊行为。紧盯各种形式的代学代考广告,一经发现及时反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附件:
1.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课程资源方整改通知书
2.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参培单位线上培训质量承诺书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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