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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时评:提高公职人员培训费用标准确有必要

来源: 黄河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1日

  财政部等三部门1月4日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培训管理办法相比,此次出台的新《办法》将培训类别分为三类,最高标准合计760元,最低标准合计550元,较2014年的标准均有所提高。

  相比往年,机关单位的培训费标准略有提高,最低标准每人每天550元,最高760元。粗看合计数,确实挺高的,但细分为住宿费、伙食费、场地交通费及其他费用,这样的标准并不高。财政部等部门出台《办法》进行规范,显然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并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听取了相关建议,才确定的相关标准。这样的《办法》应该得到理解和支持。

  客观来说,公职人员培训这笔费用不能省。社会在进步,政府职能在转型,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新的历史时期赋予广大公职人员更多的历史使命,人民群众需求在增多,要求在提高。如果公职人员长年不学习,不接受培训,就如同“井底之蛙”,视野和思维受到局限,能力水平也会停滞不前,面临“能力恐慌”的危险。

  其实,机关单位内部早已不是“一杯茶、几张报纸”的工作状态,而是忙前忙后,疲于应对各项工作,报送各种资料、总结的“五+二”状态,加班已成常态,还能静下心来看书读报吗?尤其是年轻人,工作任务相对更重,事务繁杂,几乎一年半载难有清闲的学习时间。在制度上要求公职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定课时的学习,在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确有必要。在培训安排上应该大众化,应该加强对普通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尤其是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不能将有限的资金全都用于领导干部的培训,而忽视了普通干部。同时,应该加强管理,出了钱就得有所获,切实让广大干部能够在培训中放下包袱,静下心来,认真听,努力学,将各种知识入脑入心,运用到实践中去。最后,应该加强教训考核力度,让广大干部带头任务学,不敢麻痹大意,敷衍应对,把培训当成是消遣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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