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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优化来浙外省农民工队伍时不我待

来源: 浙江工人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6日

   记者王海霞报道 省“两会”期间,省政协总工会界别组提交了《关于优化来浙外省农民工队伍》的集体提案。

  这个提案的动议,产生于省总工会对全省11个市、40个乡镇(街道、开发区)、3000多家企业近一年的监测。

  据监测,外省农民工队伍状况总体呈“两高两低”特征:

  比重高——在省总工会监测的3000多家企业中,外省农民工占用工总数的比例达到近六成。他们约七成来自安徽、四川、贵州、江西、河南5个省份,三成以上通过同籍同乡介绍来浙工作。八成以上就业于制造业,且主要为一线生产服务性岗位,从事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的外省职工仅占20%左右。

  流动性高——超过40%的外省农民工在企业的任职期限低于1年,只有不到三成职工在当前企业的任职年限超过3年。90%以上的外省农民工与企业签订了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只有10%的外省农民工与企业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普遍低下——监测显示,近七成外省农民工仅接受过初中及以下的教育。多数人无职称无技能,3.03%持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80%具有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近85%的职工连初级工技能都不具备。

  收入水平较低、劳动保障薄弱——超过六成外省农民工月工资在2500~3500元之间,4000元/月以上的不到8%。而且月工资收入在4000元以上,主要依靠加班加点所得。据监测,超过八成外省农民工每周工作6天及以上,8.07%没有休息天,2%每天劳动超过12小时。

  外省农民工社会保障情况不理想,除工伤保险参保超过85%外,其余社会保险项目参保率普遍在50%左右。杭州、宁波、嘉兴和湖州的社会保险参保率较高,温州、台州等其他地区参保率较低。

  我省是外省农民工输入大省,目前登记在册的外省流动人口达1900多万。如何进一步加强管理、服务和引导,切实发挥外省农民工队伍在我省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积极作用,集体提案建议:

  要加强劳动力资源的供给侧管理,加快构建外省农民工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到“十三五”末,基本上使外省农民工都能享受一次有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由省政府牵头,整合人社部门的“春潮行动”、农业部门的“阳光工程”、科技部门的“星火计划”、扶贫办的“雨露计划”等工作载体,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广泛参与,对每年新转移农民工和在岗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培训经费由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列支。对符合条件的,政府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要重视劳动力的需求端管理。充分发挥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对就业人口的调控;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从业人口结构逐步优化。

  要进一步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我省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对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将产生一定影响,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要重点关注职工就业、欠薪、收入差距、支出性贫困等问题。群团组织要在职工中加强形势任务宣传,让职工群众理解、支持、参与经济转型升级。要引导职工正当表达利益诉求,实现和发展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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