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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肥东县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

来源: 肥东晨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6日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老年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全国《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结合肥东老年教育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老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老年教育,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正因为如此,2012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七条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规定:“国家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各级人民政府对老年教育应当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加大投入。”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发展全民教育、终身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努力让13亿人民享有更为公平的教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学有所教……老有所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中央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重视老年教育”。在此大背景下,2016年10月,出台了全国《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则》)。这是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央有关精神、习总书记有关系列讲话精神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的一项具体行动,是在国家层面第一个就老年教育专门下发的文件。老年教育正式成为党和国家的意志,摆上党和国家的议程。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我县人口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据2009年统计,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13.99%,人口明显老龄化。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下,1993年创办了肥东老年大学,标志着我县老年教育启航。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教育的意见》——东发[2009]6号文件,加快我县老年教育步伐。经过全县上下的努力,到2016年底,全县18个乡镇都办了老年学校,办校率达100%;331个村(社区)办老年学校298所,办校率达90%;18个乡镇敬老院也都办了老年学校,办校率达100%。我县初步形成以县老年大学为龙头,以乡镇老年学校为中坚,以村级(敬老院)老年学校为基础的三级老年教育网络。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老年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资源供给不足;区域之间发展不够平衡,有些村(社区)至今老年学校还没有办起来,已经办起来的部分老年学校教学活动不正常、不规范;发展路径急需拓展;保障机制不够健全;部门协调亟待加强等。解决这些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老年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贯彻国家《规划》精神,积极应对我县人口日趋老龄化的迫切任务。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规划》精神,坚持“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老年教育方针,以强化老年教育管理体制为关键,以扩大老年教育供给为重点,以提高老年人的生命和生活质量为目的,整合社会资源,激发社会活力,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形成具有肥东特色的老年教育发展新格局,引领老年学员学以致用,服务社会,为肥东构建和谐社会、文化繁荣、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保障权益、机会均等。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权利,努力让不同年龄层次、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健康状况的老年人均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彰显老年教育的可及性和普惠性。优化布局,面向基层。在办好现有老年教育的基础上,将老年教育增量的重点放在基层和农村。范围较大的村(社区)老年学校,创造条件设立分校或教学点,把老年教育办到家门口,方便就近学习,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

  (三)拓展路径。各级老年学校“收编”本区域晨、晚练点和擅长地方特色文化技艺的老年人群,面向社会,扩充生源;在条件成熟的养老院、老年公寓创办老年学校,推进养教一体化;开展残疾老人的老年教育,推进康复、教育一体化;推动职业学校开发老年教育相关专业课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设贴近老年人生活的专栏专题,开通银龄远程教育网,利用《先锋在线》课程资源开展老年教育,提高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

  (四)主要目标。2017年,实现村(社区)老年学校全覆盖。到2020年,已办的乡镇老年学校,要进一步巩固和提升,90%达到市级示范校标准,50%达到省级示范校标准,60%以上开通银龄远程教育网;已办的村(社区)老年学校,100%利用《先锋在线》优质教育内容增设高质量的课程,20%以上达到市"信得过"学校标准;试办6所以上养教和康复、教育一体化的老年学校,创县级示范校各1所;在3所以上的职业学校开设老年教育专业课程,或创办老年学校;县电大工作站成立老年教育学院,并向乡镇、村(社区)延伸建立学习网点;肥东老年大学在县城区域内设立2所以上分校;利用媒体开设1-2个老年教育专栏专题。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由2015年的12%提升到3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老年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发展老年教育,关键在领导。各地要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把老年教育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不定期听取老年教育工作汇报,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老年教育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抓实。要将老年教育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教育、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健全和强化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各级老年教育委员会代表党委、政府协调、指导、管理老年教育工作。组织、宣传、教育、老干、人社、工会、文广、财政、民政、老龄等部门单位作为老教委的成员单位,要把老年教育工作作为本部门单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大力支持老年教育工作。把老年教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和对政府相关部门绩效考评内容,同时纳入教育、老龄、老干等工作评比表彰范围。村(社区)要建立健全老年教育领导小组,协调、指导、管理村级老年教育。

  (二)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乡、村两级老年学校是基层老年教育的主阵地,必须有一个相对固定、适宜教学,满足需要、环境较好的教学场所。通过资源整合,将乡镇文化站、村(社区)党员活动室和文化活动中心安排给老年学校使用,将文化站、活动室(中心)内外的设施设备、图书、活动场地等资源供给老年学员享用,做到资源共享。同时,整合村(社区)人口和科普学校等教育资源。另外,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向区域内老年人开放和提供场地、图书馆、设施设备、课程等资源,为他们便利化学习提供支持。

  (三)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强老年学校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挑选热爱老年教育、工作责任心强、能够扑下身子、身体健康、乐于奉献的在职党政领导干部和从党政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任老年学校校长、副校长,配齐配强熟悉教学业务的管理人员。根据开设的课程,选聘一支相对稳定、掌握老年教育规律、教学水平较高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各级各类学校要支持教师到校外老年学校兼职任教。肥东老年大学、乡镇老年学校定期为基层老年学校培训相关课程教师。要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老同志和教师,充分调动他们参与老年教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提供经费保障。老年教育经费按照“生均加专项”的拨款方法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根据学员规模和办学实际需要予以保障。随着经济社会和老年教育的发展逐步增加。县、乡镇经费分级负责落实。村级必需的办学经费由村(社区)负责解决,乡镇可用“以奖代补”或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赠等办法对村级经费进行补充。企业捐赠支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五)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宣传栏等媒体、阵地,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开展老年教育的法律、方针、政策和《规划》精神,宣传各级老年学校的典型经验、做法、成效,宣传老年学员认真学习、学有所成,开展活动、展示风采、服务社会的事迹,宣传老年教育对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通过宣传,营造党政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老年教育,老年朋友积极参与老年教育的良好氛围。

  (六)开展督查评估。各乡镇、开发园区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老年教育发展规划。县老教委每年对各地贯彻实施本规划的情况进行督查、通报,2020年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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