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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养老院悲剧不断,政府应鼓励“家庭养老”

作者:戴志勇   来源: 自由谈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9日

  一场火灾,7位老人身亡。这是1月4日刚刚在吉林通化市一所安养院发生的悲剧。次日,民政部即紧急要求全国各级民政部门开展养老院(机构)的安全大排查。

  不能说大排查不会产生正面效果,但从激励来讲,如果利益切身相关的民营机构自己做不到主动避免管理漏洞,出事之后以极其有限的人力物力进行外部检查,也只会是略有小补,难以使养老院的各种隐患从根本上改观。

  2015年5月25日已发生过更大的悲剧。河南平顶山市鲁山县的老年公寓发生火灾,造成38人死亡,6人受伤。院方违规建易燃的彩钢房舍却通过审批,彰显出各种前置安全规章被架空的现实。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事件。同样是在2015年,湖南一民办养老院护工因为被拖欠4万元工资,拿起砖头砸向16名无辜老人,造成8人死亡。该养老院创办人称,由于工资待遇低,养老院要招到合适的护工并不容易。而进入养老院的,很大一部分的家庭情况不好,有的甚至没有子女,是旁系亲属凑钱送来的。靠收取低廉价格运营的养老院,其运营状况可想而知。

  养老院悲剧不断,为什么?

  管理差,建筑不合格,护工素质不高,都是表面可见的原因。深一层的因素,是中国的人口基数庞大,贫困家庭的绝对数量仍然不小,城乡二元的经济发展格局,使大量没有自我照顾能力的空巢老人不得不走进养老院。面对大量经济情况一般甚至是贫困的消费者,政府补贴又难以到位,养老院能维持正常运转就算不错的了。至于亲情慰藉,精神消费,皆属奢侈品。养护老人是一项极需爱心的工作,如果创办人与工作人员的第一目标是赚钱,那些低端养老院,难免处处凑合,发生各种类型的悲剧不是小概率事件。

  怎么办?政府鼓励“家庭养老”,是一个值得尝试的思路。

  其一,有骨肉亲情在,绝大部分的子女,还是愿意照顾老人的。常常是因为有一系列的制度障碍,使乡村的进不了城,进了城的不容易回乡,致使老人与子女分居两地,不能得到起码的照顾。虽然也有“久病床前无孝子”的警世之言,但这种基于骨肉亲情的养老,正常情况下肯定要强过以此来赚钱的护工养老。所以,鼓励家庭养老的最大政策变化,就是消除包括土地与户口等各种隔离城乡的机制,让有能力在城市安家落户的子女可以带上老人,让愿意回乡照顾老人的城里人能在老家住得安稳。

  其二,即使子女太忙,没时间照顾老人,如果有相应的政策设计让老人住得距离子女近一点,子女把送老人进养老院的钱用来请个钟点工,也更有安全保障和人情味。比如,新加坡为鼓励子女与老人同住,在住房贷款上就对父母子女住在附近的购房者有相应的优惠。

  其三,目前的养老金设计,除了个人账户的金额,还有很大一部分是统筹给全社会使用。后面这部分钱交出去后与自己再无直接关系。如果能减少这部分统筹金额,预留一部分将来返还给选择家庭养老的子女,也将改变子女的行为模式。

  当然,对于那些鳏寡孤独老人,政府理应承担起兜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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