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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靠学校 家庭教育待加强

中山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意识调查

作者:肖伟   来源: 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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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山市政府发布的《中山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中明确指出,应“减少伤害特别是对青少年的伤害事件发生”。为了解中山市未成年人安全意识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以下简称“国中调”)联合市教体局共同开展了未成年人安全意识调研,重点了解未成年人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生活安全、运动安全等方面的意识。

  据悉,本次调研选取中山市直属、镇属和民办中小学共5所学校作为样本单位,在小学4年级至初中2年级区间,随机向学生发放访谈卡,回收有效访谈记录300份。调研对象基本情况:男生占40 .3%,女生占59 .7%;9至16岁学生占比分别为:1.3%、17 .7%、18.0%、25.7%、17.0%、15.3%、4.3%、0.7%;小学4年级至初中2年级学生占比分别为:19.7%、19.7%、20.6%、20.3%、19.7%。

  1 逾三成受访者见过同学爬交通护栏

  数据:受访学生中,逾六成表示见到身边同学有闯红灯行为,逾三成表示见到身边同学攀爬或跨越交通护栏,逾六成表示见到身边同学骑单车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在可多选情况下,列举的骑单车不良行为都不同程度存在。

  解读:昨日下午,下课时间,南都记者在东区某小学门外,发现个别学生确实存在过马路时闯红灯的行为。南都记者上前询问学生是否接受过相关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回应称,“老师是有提醒我们不能闯红灯的,我们也懂,但是红灯时没车,过去也没关系”。“调查显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仍待加强”,据国中调相关调研人员表示。

  2 近三成学生对高空抛物危险认识不足

  数据:有72.0%受访学生表示拒绝高空抛物,其余近三成学生表示会视情况决定或采取一定措施甚至直接做出高空抛物行为;超两成受访学生表示经常看见同学在楼梯间追逐嬉闹,约四成受访学生表示偶尔看见同学会有楼梯间追逐嬉闹的行为。

  解读:在石岐区某中学内,下课铃响后,部分学生蜂拥冲向食堂、小卖部等地,“谁先到谁就有机会先买,不想排队”,“我天天这样从来没摔过跤”,有学生直言。除此之外,据国中调相关负责人表示,学生放学后在校外的安全也需要引起重视,比如每年暑假都会有未成年人私自外出游泳导致溺亡的消息见诸媒体,游泳安全备受关注。调查显示,不少未成年人对一些危险的游泳行为认识不足。

  3 中山未成年人生活安全常识须强化

  数据:问及如果在家烫伤怎样处理时,受访学生中24.3%选择了涂抹牙膏或食用油、将烫起的水泡挑破等错误选项,对于烫伤紧急处理方式的认知需要加强;问及用电情况时,可多选的情况下,受访学生中57.3%表示会边充电边使用手机,29.7%表示有长时间外出不关闭电器的行为,26.0%表示有湿手插拔电器插头的行为,而上述行为均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问及灭火器正确使用方法时,可多选的情况下,受访学生中有55.3%选择站在燃烧点下风灭火,15.3%选择对准燃烧点上部喷射。而上述两项均为错误的灭火方式。

  解读:据该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心智成熟程度和客观行为能力方面处在不断成长的过程中,其安全意识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各方合力培育和引导,并贯彻到日常行为中去。”

  该负责人提醒,有关部门应加强广泛而持久的安全知识宣传;要求学校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每学期必学科目;要求公共场馆都必须设置安全知识宣传栏;安排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进校园、进社区定期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比如说暑期开展安全游泳安全技能培训)和急救演练。另外,建议有关部门对本次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关注、研究并采取相应措施。“如针对未成年人交通违章行为应强化相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机制予以改善等”。

  4 家庭安全教育相对不足

  数据:受访学生中,74.3%表示接受安全教育的主要途径为学校教育,10 .7%表示主要途径为家庭教育,9.0%表示主要途径为互联网,其余途径占比不足一成。

  解读:据该负责人表示:“绝大部分受访学生2017年在校接受过包括课程、讲座、地震和火灾疏散演练等形式的安全教育,80.4%的受访学生表示学校开展的教育次数在3次以上。”“可见,学生安全意识培养主要依赖学校,家庭及其他教育有较大提升空间。”

  “家长应以身作则给孩子做‘安全’好榜样”,该负责人强调,“家长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家长的意识和行为会对孩子形成潜移默化的影响”。

  提醒

  社会应主动承担责任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国中调该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安全意识的提升需要整个社会环境的良性影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除对政府、学校、家庭三方提出要求外,也采用较大篇幅对社会团体及组织提出要求,“对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加以提倡,对影响甚至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活动予以禁止。作为政府和家校安全教育的有益补充,社区、社会组织和团体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应该主动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成年人及未成年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而媒体、志愿服务组织等,更应该发挥自身优势,在安全教育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如媒体进行安全知识的公益宣传,医疗、公安、消防等机构与社区、学校联合举办应急演练,志愿服务组织举办安全知识下乡、进社区等活动,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必要的生产生活安全知识教育等,都能很好地提升未成年人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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